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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北区观音桥组团B标准分区B10-2-2/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6-26  点击:


重庆市江北区土地储备中心开展江北区观音桥组团B标准分区B10-2-2/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五唐路附近,占地面积3719.28m2(约5.58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559039156,北纬29.594833186。调查地块现状用于临时停车场使用,地块四至范围:西至居民房,北至五唐路,东至银座花园,南至银座花园。

根据规划文件,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调查用地性质属于第一类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要求,结合前期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的情况,本次调查共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共钻探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表面样点位1个,剖面样点位2个。采集送检的5个土壤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锌、锰、水溶性氟化物和pH。地表水监测因子为:铜、汞、砷、镉、六价铬、铅和镍等重金属以及石油类和pH。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锌、锰、水溶性氟化物含量均未超过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敏感用地条件下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所有监测因子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调查地块环境质量现状总体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如公众对于公示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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